2006年9月9日 星期六

《格雷的畫像》與19世紀末的藝術觀

美的本質是什麼?它具有永恆性嗎?陰陽差錯下,貴族格雷保有青春英俊的外貌,而他的畫像卻承擔了他的一切罪惡。在格雷貌美的外表下隱藏著邪惡的思想和醜惡的行為,藝術家投入生命的精心傑作卻因著格雷的縱慾日漸衰老;人們深深被格雷的相貌、財勢和談吐吸引,卻又背後議論紛紛。跟隨他的年輕人一個個沉迷在海港的酒館嫖妓、吸鴉片,葬送大好前程,格雷卻依舊像個風度翩翩的高貴少年。誰是真實?誰是虛幻?是一幅會變老的畫像,還是一個永保青春的美男子?

藝術的美是道德的善嗎?如果人是一件藝術品,那他的生活就反映了他的藝術價值。不論地位、財富、種族、性別,每個人都必須面對自己的生命,如果不認識自己──我大膽的說──這人不可能瞭解藝術。既然藝術憑著人的審美創造出來,是創作者與欣賞者生命經驗的結合,越是洞察人性就越能挖掘藝術的價值(或者說如何看待人生就如何看待生命:樂觀的人看的是美善,悲觀的人看的是醜惡)。對於不曾內視自己生命的人,藝術對他而言就只是一個物件或一個事件罷了。


王爾德(Oscar Wilde, 1854-1900)唯一的長篇小說《格雷的畫像》,據說當年剛出版便震驚英國社會,一方面是關於同性戀的描述,另一方面,王爾德藉書中角色對當時英國社交界提出批判,引起許多反彈。一百多年後的今天,與格雷有相同思想與生活態度的不再是少數人:追求一種慾望的美感,或者說,在幻想中尋找真實。

十九世紀末是個糜爛的年代,在藝術表現上可以說是「瘋狂」──既冷血又熱情的華麗。控訴工業化、現代化或許是一個原因,但我覺得它更是一種放縱自我的藉口。文藝復興以來的人本主義發展到這時極度膨脹,道德與宗教被視為人類發展的阻礙;尼采宣告「上帝已死」,人類用各種方法使自己達到「神」的境界卻使自己陷入更深的痛苦中。

不能否認的是,此時期創造的藝術確實迷人,不論文學、美術、音樂、戲劇背後都有一種蠱惑人心的魅力。如果你同時聽德布西《牧神的午後》、看克林姆或比亞茲萊的作品、閱讀波特萊爾的《惡之華》就知道那是什麼樣的世界,充滿迷樣的(性)幻想,美化並歌頌人的「原始性」(特別是對陰性的崇拜)。

而藝術家,自詡為寂寞天才的一群人,盡其一生摸索藝術的本質,或說藉著創作,完成自我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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