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涉入的知識層面越深,自我的省察也越深入,但同樣地,疑問也越多。在學習的過程中,我很想明白生命追求的目的是什麼?該如何實踐?當我選擇踏入藝術這個領域時,我要達到某種史無前例的成就呢?還是自我滿足就好?我所學的知識看似與我的信仰相衝突時,該如何釐清?
我是從小在教會環境中長大的基督徒,視「相信上帝」是理所當然的事。聖經與教會的教導不斷提醒要對上帝有忠心、有信心,而且上帝的存在是不容許被懷疑的。但是,隨著教育程度提升,逐漸接觸教會系統(指一般會眾所受的信仰教導,並非嚴謹的神學教育)以外的思想體系,很訝異竟然會有如此大的差異。不過後來理解這某些部份是出於無知,比如對其他宗教的排斥與厭惡,又或認為哲學是蠱惑人心的學說等等。事實上,對於各種問題在腦中答辯的過程,其實就是哲學的理性思考過程;除非是神的啟示[1],不然理性便是人類最好尋求答案、清楚解決問題的方式了。縱使我對基督信仰本身並不完全明白,但我仍選擇以聖經為根據的立場來思考。也許會有人認為,宗教是非理性的,因此將理性立基於宗教信仰之上的理性就不是純粹的理性,而是帶有某種情緒或宗教情懷的理性。這裡牽涉到一個從屬關係的問題:究竟信仰高於理性,亦或是理性高於信仰?還是兩者並立,互不從屬?
就我來看,理性雖然是人與生俱來的本能,但是當它成為生活依據的準則時,理性就是一種信仰了。基督徒的信仰是相信上帝,而哲學家、科學家的信仰則是相信理性。對理性主義者而言,「相信某事物的存在」應該是不成立的,因為已知的事物不需「相信」便已成事實,「相信」的對象是未知的事物,既然是未知就不能確定其是否屬實。但是任何宗教信仰若是沒有「相信」,便無法成立。既然「相信」是非理性的,那麼為什麼人們還是需要宗教信仰呢?因為「宗教信仰」(以區別以理性為信仰者)提供對於未知事物的解釋,在這方面比理性證實要快的多,可以快速滿足人對未知世界的好奇。更重要的是,它提供人類心靈的慰藉,是支持人在困境中活下去的力量。但宗教信仰被質疑的是:這些對未知事物的解釋究竟合乎事實與否?它的正確性如何以至於信?我引用《聖經》兩段經文來解釋: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一章19-20節)
〝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次給我們的事。〞(歌林多前書二章9-12節)
以基督教的觀點而言,上帝即是真理,透過宇宙萬物表明出來,如自然界的規律以及人的道德等等。在知識層面上,人可用理性來認知真理,但是上帝的存在以及祂的作為卻常常因無法證明而被否定或是被忽略、不予以討論。上面所引用的經文提到,人不僅要認識世界,更應正視上帝。真理除了普遍的知識(不論已發現或未發現)還包括個人個別的生命問題,必須透過「聖靈」才能明白。「聖靈」是指上帝的靈,除非上帝自己啟示,否則人不能明白所有的真理,因為理性是祂所創造,只是屬於祂的一部分,所以理性所能理解的也只是上帝的一部分。
這裡並不討論基督教上帝三位一體的位格,但是「相信」上帝的存在以及《聖經》的真實可靠,確實是基督徒理解理性所能認識的範疇之外世界的方式。就如同美學課提到,藝術批評的重點之一是從「智思」轉換為「實踐之驗證」,宗教信仰也必須透過實踐才能驗證其有效性與真實性,好比藝術作品並非用理性就能理解或證明其價值,宗教信仰亦同。
那麼,以上關於宗教信仰與理性的討論與美學有何關聯呢?
既然身為基督徒,又從事藝術創作與研究,便想要在兩者中取得自己的定位。然而教會界並沒有很重視藝術創作,學校的美術教育也不提宗教(特別是基督教),令我有點困惑,難道我只能擇其一為志向嗎?最近不斷在思考一個問題:既然上帝是至真、至善、至美,那為何當今藝術所表現出的「美」卻和上帝的「至美」有那麼大的差距?雖然我並不完全認識上帝「至美」的全貌,也沒有接觸所有當代的藝術創作,然而一股頹喪風氣充滿在藝術界,失序的世界使藝術了無生息,許多作品都是〝牆縫中的喃喃自語〞(連我自己也不知所云)。在藝術表現上少了基督教的是非分明,各種文化對於美也沒有共識。或者說基督教的單一價值、單一標準與美的見仁見智是格格不入的?如果我們認定這些藝術表現是「美的」,那麼它們與上帝的關係是如何呢?上帝會如何看待這些被視為具有「美」的屬性之作品呢?
這要先提一下歷史的發展與世界文化的傳播。基督教與希臘文明是西方世界構成的基礎,但是文藝復興以降,經歷啟蒙時期、工業革命以至於現代、後現代,西方人極力想擺脫基督教的束縛,並試圖解構基督教;二次大戰後,安撫人心的宗教則呈現倒置現象:基督教在亞洲遍傳,有許多大復興運動;而西方人則對東方宗教大感興趣,特別是禪宗。恰巧這學期修其他課程閱讀了一些關於中世紀美學的資料,提醒我一千多年前就有人有系統地討論信仰與美的關係,並且針對我的問題提供不少新的看法。
歐洲中世紀是一個常被人忽略的時代,十九世紀的史家們甚至認為那是文明的黑暗時代,人們的思想被教會控制,藝術表現上也沒有個人的自由意志。的確,若是以後來的審美標準來看,這種有目的、為宗教服務,並且多是工藝品的藝術,藝術價值確實不高。而且中世紀的審美標準、藝術表現都是立基於神學之上,運用了大量的象徵,將基督教教義轉譯為圖像語言。但是細看,其實中世紀美術是很細緻且有趣的。
我所閱讀的主要是阿奎那美學,但我也稍微看了一些奧古斯丁及經院哲學的學說。哲學與神學是中世紀的知識份子思想的主要課題,當時兩者是同一項科目。早期神學家如奧古斯丁,採用柏拉圖的「形式說」來詮釋聖經,即一切最高價值皆是形而上的,感官所認知的事物只不過是這些形式的影子,並非形式本身的真實,因此形成「天國」與「世俗」之二元對立。再加上極端主義者認為聖經禁止崇拜偶像的誡命便是不能造像,希臘羅馬流傳下來的人體藝術表現頓時停置且遭到破壞,藝術被大加撻伐與限制,連讚美上帝的音樂也有其格律規範。但是宗教形上化之後,反而降低了人民追求信仰的渴望,因為過於抽象,一般人難以理解。
但是從阿拉伯傳來的亞里斯多德哲學引起一批神學家的興趣,阿奎那便是其一。他採用亞里斯多德的學說,對於現實世界予以觀察分析,試圖從自然中推導出上帝的屬性。因為即使被造之物(人、自然)所展現的美無法媲美上帝的至美,但是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展現了部分上帝至美的屬性。我們要了解上帝,就不得不透過現實世界來理解我們能理解的部份。中世紀的工匠們(當時從事藝術者不被稱為藝術家)因此開始觀察自然,不論是寫實的雕刻,或是追求光線色彩的彩窗玻璃,還有逐漸成形的透視法,都是尋找自然中的真理所留下的痕跡。
在歐洲中世紀的時空背景下,「上帝」是人們追求的終極目標,即使表現手法不同,也要儘力表現出上帝同在時的榮美輝煌。反觀今天身處台灣的我,我的「背景美」與中世紀的「背景美」差異甚鉅,那麼我有可能突現出與中世紀相同的優位價值嗎?是不是我想追求的「美」早已被我的「背景」所決定了?不過,重新檢視後,我發現我的「背景」當中有基督教的元素、喜愛藝術的元素、創作的元素、理性思考的元素,這與中世紀的「背景美」相似;但是我的時空因素、家庭因素、教育因素、環境因素等等都與之截然不同,所以我所能突現的優位價值會不同於中世紀的神學家或是工匠,但是基於對上帝的崇拜與對美的追求卻是一樣的。
因此我的信仰與我所追求的美並非相衝突的。解決自身的問題之後,另一個問題是,如何讓自己的生活不建立在他人的眼光上,亦即如何對自己所作的決定有信心?在「解構迪士尼」的最後提到道德與美感是不可分的,這樣的論點實在令我很興奮,因為道德被社會摒棄很久了,每當我想表達我的道德觀時,總是會有一種被視為保守主義者的感受。道德真有最高價值,而且我們都應努力追求過道德的生活。只是我很疑惑,為什麼許多我所欣賞的藝術作品其作者卻過著不道德的生活?對於他們作品的表現實在令我讚歎,但是進一步認識這些藝術家、作家、詩人、音樂家的生平之後,常常感到惋惜,他們的作品也由於道德的因素而在我心中黯然失色。這是很主觀的想法,對於道德標準不同的人而言,任何事物也會因此形成不同的價值。
但我總認為美與藝術只是生命的一部分,若要探討美,最終總會討論生命的問題。我們看待生命的態度如何,活出來的生命就是如何;我們如何過好的生活,如何活出真、善、美,就必須認識真、善、美本身。對我而言,或對所有基督徒而言,真善美就是上帝自己,因為祂顯示了最高的標準,驅動我們向祂接近。當我學習並追求祂的品德與美善,便能提升我的生活價值,同時也提升了我的美感訴求。即使別人不認同我的創作、藝術理念或觀點,但我確信我的生命是不斷變動著、成長著,每個階段的想法也會朝向上帝不斷改變。那麼,對於批評者,我無須掛慮,因為那些被批評的觀念與想法並不是我須背負一輩子的,它們只不過是我成長的過程罷了。
註釋
[1] 基督教神學認為人一切的認知都源於上帝的啟示,亦即上帝的「道」(或作「真理」)。希臘文中論「道」有兩個字,一是Logos,二是Rhema。前者指的是一般的知識,有人稱作「普遍啟示」;後者則是針對某些特定對象,在某些特定時空下所給的啟示,稱為「特殊啟示」。「特殊啟示」需透過聖靈而得,並非理性所能理解。參考:趙鏞基,《第四度空間》(台北:中國學園傳道會,1980),頁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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